前言:2019年6月9日,香港100萬人上街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港人擔心被中國大陸視為「逃犯」遭強行送到中國。自此,香港發生1997年主權移交以來規模最大、時間最長的民主運動,至今未完。本台廣東話組藉「反送中」運動一周年,一連多日圍繞運動在澳洲的各方面發展,作一系列專題報道。
本系列其餘報道:
- 二十名國會議員撐立《人權法》:「應制裁香港作惡者」
- 居澳港人組國會遊說團 促成啟動《人權法案》諮詢
- 澳洲「黃色經濟圈」難成 黃店賣「何已完套餐」失熟客
- 流亡港人憂人身安全 申請難民簽證亦艱難
- 放棄香港護照 澳籍港人申請「國籍變更」3年增5倍
百萬人上街前
二〇一八年
- 二月十七日 香港男子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女友後潛逃回港。
- 三月十三日 陳同佳在香港被捕。
- 十二月三日 台灣正式通緝陳同佳。
二〇一九年
- 二月十三日 香港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
- 二月二十一日 台灣表明不接受港府修例移交逃犯。
- 三月三十一日 香港首次反送中遊行,1.2萬人參加。
- 四月三日 修例草案完成首讀。
- 四月二十八日 香港第二次反送中遊行,13萬人參加。
- 四月二十九日 陳同佳認罪,判囚29個月。
- 五月二十日 港府提出繞過法案委員會,草案直上立法會大會。
二〇一九年六月
- 九日 香港第三次遊行,100萬人上街。
- 港府宣佈草案如期二讀。
- 澳洲多個首府城市遊行聲援港人,約5,000人參加。
- 十二日 示威者包圍香港立法會阻草案二讀,警武力清場。
- 澳洲外長發聲明,支持港人和平示威的權利。
- 十五日 第一位反送中示威者金鐘跳樓自殺。
- 林鄭宣佈暫緩修例。
- 十六日 香港第四次遊行,200萬參加。
- 澳洲七個首府城市共約2,800人參與遊行。
- 十七日 港人發起「三罷」,要求撤回修例。
- 澳港聯交萬人聯署信,促澳府反對修例、制裁港官。
- 廿一至廿三日 柏斯連續三日集會遊行,悼念周梓樂、宣揚反送中。
- 二十五日 雪梨Ryde區議會通過緊急議案,支持香港民主運動。
- 二十六日 澳洲五城港人集會,促澳府在G20峰會施壓中國。
- 二十七日 港網民眾籌全球刊報反修例,包括《澳大利亞人報》。
- 三十日 居澳港人在雪梨發起祈禱會,悼念周梓樂。
七月
- 一日 香港55萬人上街。當晚示威者衝入立法會佔領議事廳。
- 五至六日 柏斯及阿德雷德港人發起集會。
- 五至十七日 港遊行「遍地開花」,九龍區曾有23萬人參加。
- 二十一日 香港43萬人上街遊行。
- 當晚白衣人在元朗襲擊市民,警察姍姍來遲「唔見人」。
- 廿二至廿八日 香港各區繼續遊行。
- 二十四日 港生昆士蘭大學宣傳反送中,遭中國留學生包圍襲擊。
- 二十八日 澳洲六個城市共約2,000人遊行,聲援香港。
- 二十九日 港澳辦首次舉行記者會發表對香港局勢看法。
- 三十日 上環衝突44人被控暴動,自此不斷有參加者被控暴動。
八月
- 一至三日 香港留學生在布里斯本、堪培拉和雪梨多間大學設連儂牆。
- 二日 香港醫護界及公務員集會反送中。
- 三至四日 旺角、港島西及將軍澳遊行。
- 五日 港人不合作運動,堵地鐵道路,全港「大三罷」及七區集會。
- 八日 澳洲外長批評港府暴力對待和平示威者。
- 九及十日 港人發起「萬人接機」堵塞機場
- 十一至十八日 香港女示威者被射傷眼。機場及各區繼續有集會。
- 十六至十八日 澳洲多城港人集會,響應「英美同盟,主權在民」行動。
- 十九日 將軍澳連儂牆三人被斬傷。傷人導遊翌年4月判囚45個月。
- 二十日 英駐港領館職員鄭文傑從中國回港失蹤,後證實被大陸拘留。
- 昆大香港留學生在校園設流動連儂牆,遭中國留學生破壞推撞。
- 廿二至三十日 香港各區繼續有示威。G7重申中英聯合聲明重要性。
- 三十一日 多區遊行,港鐵五線全封。警首度出水炮車,兩次開實彈槍。
- 警在太子站追打市民,繼而封鎖全站。後否認站內「打死人」。
九月
- 一日 港人在英領館外集會,爭取居英權。
- 二至三日 港人發起「大罷」,包括大專及中學罷課。
- 四日 林鄭正式宣佈撤回修例。
- 港歌手何韻詩聯同澳華裔藝術家巴丟草,在澳舉行港事研討會。
- 五日 港府在《澳洲金融評論報》登報講解政府立場。
- 八日 香港警察向記者投催淚彈,稱記者為「黑記」。
- 示威者到美領館集會,促美國會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
- 十一日 居澳港人發起聯署,籲澳府在澳港自貿協議中加入人權條款。
- 十八日 美國眾議院議長支持《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
- 二十九日 「全球反極權大遊行」24國65城市響應,澳洲七城4,500人響應。
- 警方在多區清場時,印尼記者被布袋彈擊中。
- 居澳港人赴堪培拉遊說國會議員,訂立澳洲版《香港人權法》。
十月
- 一日 港人趁中國國慶遊行。警多次實彈示警,一學生胸口中槍危殆。
- 居澳港人在雪梨、墨爾本和布里斯本集會。
- 四日 港府引緊急法宣佈實施《禁止蒙面法》。
- 六日 澳洲自由黨議員Tim Wilson赴香港參與遊行。
- 十六日 澳六城約80名港人赴國會示威,籲澳府將人權條款納自貿協議。
- 二十日 警方水炮車向尖沙嘴清真寺噴射藍色水劑。
十一月
- 二日 在澳港人響應「112求援國際,堅守自治」活動,多城集會。
- 四日 香港大學生周梓樂在停車場離奇墮斃,警方否認謀殺。
- 逾千港人雪梨遊行到澳外交部,交請願信促澳訂《人權法案》。
- 柏斯及阿德雷德亦有約200人出席集會。
- 八及九日 居澳港人先後在雪梨、堪培拉和墨爾本舉行集會,悼念周梓樂。
- 十二日 港人「大三罷」。警再於多間大專與學生對峙,中大爆大衝突。
- 十六至廿七日 理工大學爆衝突,遭警包圍,歷時多日後有示威者逃脫或被捕。
- 十八日 香港高院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律政司提上訴。
- 二十日 美國參議院一致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
- 二十三日 墨爾本約200港人靜坐,聲援在中大及理大被警方圍攻的示威者。
- 二十五日 香港區議會投票率創新高,民主派取八成半議席。
- 二十八日 美總統特朗普簽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正式生效。
十二月
- 二日 港議員譚文豪等赴澳,遊說國會議員訂《馬格尼茨基人權法》。
- 三日 澳外長委託國會外交委員會就《人權法》展開立法諮詢。
- 十九日 港警以洗黑錢為名拘4男女,凍結7000萬,涉「星火同盟」基金。
- 廿四至三十一日 平安夜、聖誕節和除夕均爆警民衝突。
二〇二〇年一月
二月
三月
- 二十六日 香港中西區議會主席鄭麗琼被捕,涉轉載警員被起底資料。
四月
五月
- 十四至十七日 澳多間大學被發現有港警招聘廣告,部份大學遭投訴後移除。
- 十五日 22歲救生員認暴動罪判囚4年,成「反送中」認暴動罪第一人。
- 二十日 撐港昆大生柏樂志被指行為不當接受學校紀律聆訊。
- 二十二日 中國人大審議港國安法草案。美總統表明若實行會強硬回應。
- 二十三日 澳英加外長發聯合聲明,批評國安法立法損害「一國兩制」。
- 二十四日 全球逾 200政客聯署反對港區國安法,包括15名澳洲國會議員。
- 二十八日 港區國安法正式通過。
- 英國表示或給予BNO港人免簽證到英國一年,為入籍鋪路
- 二十九日 澳洲聯合英美加共同譴責《國安法》。
六月
- 四日 六四31周年,澳洲及香港均有集會。澳洲各城遍地開花。
- 九日 「反送中」運動一周年。有網民發起「港島區大遊行」。
資料來源:本台新聞庫、立場新聞、明報、蘋果日報、澳港聯、香港反修例運動時序記錄、香港民主運動2019年事件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