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打疫苗就炒】過百員工集體告醫院敗訴成案例

美國一宗集體訴訟,過百指控護院要求接種新冠肺炎的規定違法的案件敗訴,成為全球最新的案例,裁決令各地僱主是否有權強制員工打疫苗的爭論再次升溫,甚至可能鼓勵雇主強制要求醫護人員接種疫苗。

 【唔打疫苗就炒】過百員工集體告醫院敗訴成案例  

【唔打疫苗就炒】過百員工集體告醫院敗訴成案例   Source: AP/Arnulfo Franco

美國德克薩斯州的一名法官,駁回德州休士頓衛理公會醫院的一百多名僱員的訴訟。該醫院內院內的117名員工,因醫院向他們發出最後通牒,要他們在接種新冠疫苗或丟掉工作之間二揀其一,在上個月底提出集體訟訴。

訴訟的主要原告之一護士布里奇斯 (Jennifer Bridges) ,亦因未接種新冠疫苗而被停職。布里奇斯強調,她不會接受衛生監管機構認為在技術上仍未完全有效的疫苗,而要為此失去工作,更是不公平的對待。

 「我們對注射疫苗感到不舒服,我們應該擁有自己的觀點及管理自己身體的權利。疫苗用的mRNA 技術,更有別於我們以前用過的任何藥物。因為它非常可怕,我們未知藥物會造成甚麼後果。」

但他們最終被判敗訴,處理訴訟的法官還指出,據當地政府的規定,私營機構及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接種疫苗。

在賓夕法尼亞大學教授法律、衛生政策和醫學倫理學的Eric Feldman 教授則指,雖然起訴醫院的員工聲稱這是一項脅迫,但情況卻並非如此。

「雇主當然有權作出上述要求,當雇主說如果你想繼續工作就需要接種疫苗,這與強制接種疫苗相反,強制接種疫苗的字面意思,在他人不同意的情況下,強行將將人按低後將疫苗針塞注入人體。」

「但現在沒有人被強制接種疫苗,他們只是被告知,這將是繼續獲得工作的一個條件。」

醫院的總裁兼行政總監布姆(Marc Boom)表示,醫療機構要求員工接種疫苗是合法措施;強調身為醫務工作者,盡其所能地保護患者,是神聖的義務。

布姆亦指,院方在3月底宣布這項規定,將員工注射疫苗的最後期限定為6月7日。截至上月底為止,該院2萬6000名員工中的99%都已接種疫苗。

而在美國的新墨西哥州、加利福尼亞州及北卡羅來納州,也有人提出類似的訴訟。

另一方面,美國前線醫護人士深信疫苗錯誤信息的水平,亦令人震驚。

俄亥俄州就有醫務工作者,最近就在一次官方聆訊上,為「新冠疫苗含有令人體具有磁性的成分」的論點辯護。

但明尼蘇達州羅切斯特市的梅奧診所疫苗研究小組的負責人 Gregory Polish 醫生就認為,這種沒有任何數據的講法荒謬至極,亦無知到令人可笑的地步。


分享

Published

Updated


Share this with family and friends


立即訂閱SBS中文電子報

訂閱SBS中文電子報,接收最新新聞資訊。

訂閱即表示你同意SBS的服務使用條款私隱保障政策,包括接收來自SBS的電子郵件通訊。

下載手機應用程式
SBS Audio
SBS On Demand

收聽節目播客
Independent news and stories connecting you to life in Australia and Cantonese-speaking Australians.
Join prominent cook May Lee for gourmet recipes and tips for the kitchen.
透過你喜歡的播客程式,收聽SBS廣東話節目的最新獨家播客節目。

收看SBS
Cantonese Collection

Cantonese Collection

Watch onDemand
【唔打疫苗就炒】過百員工集體告醫院敗訴成案例 | SBS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