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提醒遇新冠症狀不要用布洛芬治療

世衛組織提醒人們,如懷疑自己感染新冠病毒,不要使用布洛芬,而應用對乙酰氨基酚。

A file photo of ibuprofen painkillers on a pharmacy shelf.

A file photo of ibuprofen painkillers on a pharmacy shelf. Source: AAP

世界衛生組織(WHO)週二提醒患有COVID-19症狀的人們不要使用布洛芬(ibuprofen),此前法國政府警告稱消炎葯可能會加重病毒的影響。

醫學期刊雜志《柳葉刀》髮布一項最新研究後,法國衛生部長Olivier Veran警告稱,研究猜測例如布洛芬等抗炎症葯物可增彊一種酶的作用,加重COVID-19感染。

在被問及這項研究時,WHO髮言人Christian Lindmeier在日內瓦對記者說,世衛組織的專家“正在調查此事以給出進一步指導”。
Ibuprofen and cadiac arrest
布洛芬(ibuprofen)的品牌名包括Nurofen和Advil等。 Source: AAP
他說:“與此同時,我們建議使用對乙酰氨基酚(paracetamol),而不是布洛芬作為自我治療的葯物。這很重要。”

他補充到,如果布洛芬是由醫學專業人士開出的,“那麼應該聽從醫囑”。

此前,法國衛生部長Veran先生在推特上髮文警告稱,使用布洛芬和類似的抗炎葯物可能是COVID-19感染的“加重因素”。

他寫到:“如果髮熱,請使用對乙酰氨基酚。”

他還彊調,如果患者已經在使用抗炎症葯物,應該諮詢他們的醫生。
對乙酰氨基酚又稱對乙酰氨基酚、必理通、撲熱息痛(Paracetamol),簡稱APAP,為澳洲Panadol的主要成分。

對乙酰氨基酚必鬚嚴格按照推薦劑量服用,因為過量會損害肝髒。

大多數人感染COVID-19後症狀較輕,包括髮熱和咳嗽,但也可能導致肺炎和其他嚴重疾病,造成多器官衰竭。

在疫情爆髮之前,法國噹局就警告了使用布洛芬和其他抗炎葯物可能會帶來的“感染併髮症”。布洛芬(ibuprofen)的品牌名包括Nurofen和Advil等。

英國一家生產Nurofen的制葯公司髮言人Reckitt Benckiser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他們了解到有關問題,併將“顧客的安全置於首位”。他們正在與世衛組織、歐洲葯品管理局(EMA)和其他有關衛生部門聯系,以便了解情況提供更多信息。

據聯邦衛生部網站,感染冠狀病毒後的症狀從輕度到肺炎不等,可能包括髮燒、咳嗽、喉嚨痛、疲勞和呼吸短促等。

截至週二(317日)下午,建議只有那些剛從海外旅行歸來或接觸過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確診患者且在14天出現症狀的人士前去做病毒測試;

如果您自認為已感染了這種病毒,請致電您的醫生,請勿直接前去就醫;或者您可致電全國冠狀病毒健康信息熱線1800 020 080

更多信息前往聯邦衛生部網站,您同時可以收藏該網站關於COVID-19的中文信息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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